上港集团(600018) - 上港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管理,并办理具体业 务。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