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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获连任或续聘、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制定)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 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