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和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 第二章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第一节 除应收款项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用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资产减值事项的计提、转回、核销业务,各分、 子公司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适用的资产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应收款项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