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翠微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和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