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000726)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LTTCLTTC(SZ:000726)2025-10-30 08:47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