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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0005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HIGHIG(SZ:000548)2025-10-30 08:47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第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 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 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 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