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0029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佛山 二〇二五年十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 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股东 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普通提案权 公司召开股东会,以下人士或机构有权提出提案: (2)审计委员会 (3)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 股东提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股东会 职责范围; (2)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3)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提案应按照以下程序提交: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