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0029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国·佛山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监 管规则、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出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