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1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兼任时,如某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