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6039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SHGBITSHGBIT(SH:603918)2025-10-30 09:0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等情况,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辞职生效。辞职的具体程序 由其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 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法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 第六条 股东会或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议解任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前通知本人,并给予申辩机会。 解任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董事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