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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SOKANSOKAN(SH:688157)2025-10-30 09:26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公司证券事务 部代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订。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