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和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本制度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