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和顺石油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