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