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应当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 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