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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6030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Gan & LeeGan & Lee(SH:603087)2025-10-30 09: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等情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另有 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董事辞任生效,并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五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股 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新聘董事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任),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