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