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BSGCOBSGCO(SZ:000959)2025-10-30 09: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条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的委员同意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 核。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 计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 员会应对双方职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股东会上陈述意 见。 第十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 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