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