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露 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5、融资情况; 1 6、关联交易情况;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审议与披露过程 中,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 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总会计师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第四条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需注意公司管理层的汇 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记入工作记录: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 的变化; 2、公司财务状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 4、重大投资情况; 7、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