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 股份"或"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依据 《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结 合首钢股份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首钢股份或控股子公 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首钢 股份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担保、开立信用证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 保等。 第三条 首钢股份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首钢股 份行为,其对外担保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首钢股份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互利、安全 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财务部门作为首钢股份对外担保业务的归口管 理部门,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1 (一)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以及组织贯彻执行、 检查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