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600893)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AECC APAECC AP(SH:600893)2025-10-30 09:43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 总则 1.1 为完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1.2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3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4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