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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CEC CoreCastCEC CoreCast(SH:600764)2025-10-30 09:43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 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证券事务部。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