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600859) - 王府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