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00080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交易。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并定期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 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资本运营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 具体办理前述持股信息的网上申报和更新,买卖公司股份信息的确认,以及所持 公司股份数据的日常管理等事务。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 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