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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THVOWTHVOW(SZ:002564)2025-10-30 10:5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一)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 制; (二)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 提出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 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 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