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0025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节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一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董事兼任,但如某一事项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表态 时,只能以单一身份表态。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 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三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 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