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00052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细则。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制度经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提名,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主任委员(召 集人)在委员范围内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委员会工作。若公司董 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