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0005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制度经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与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提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经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