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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NHPMNHPM(SH:601882)2025-10-30 10:4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