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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688515)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 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裕 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