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 差价结算。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