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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NHPMNHPM(SH:601882)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 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并应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政府 相关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