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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NHPMNHPM(SH:601882)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六)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