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决策范围 1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经营投资事项 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对外投资 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还需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 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