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企业规范 管理,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建 立并维护公司合规体系,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合规体系的工作,由决策、监督与审计、执行三个层次的架构 组成: (一)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经营的决策机构; (二)监督与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指导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并监督公司内部合规体系的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授权内审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审计,其工作和结果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