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600887)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