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食品(6036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友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