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0023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