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0023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YangheYanghe(SZ:002304)2025-10-30 10:5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 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 责会议提案的预先收集,汇集整理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 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时; (五)召集人认为必要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书、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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