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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YangheYanghe(SZ:002304)2025-10-30 10:5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