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神州数码信息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