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 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