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 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开披露的 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没有相关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 为该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比照本 管理制度及时披露。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