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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0007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XNTSXNTS(SZ:000720)2025-10-30 10:5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 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 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 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 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 行为准则。如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