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0007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 称"责任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 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 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 时。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1 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