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603195) - 公牛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 标准要求,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 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 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 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八)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破产管理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