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0029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中国·佛山 二〇二五年十月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决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3 名,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