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688776)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 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一章 总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及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3)参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