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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气(688776)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 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 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改善治理和管理,提升价值,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实行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 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 监督及评估内 ...